|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关于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为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标准于01年8月3日正式颁布,2003年开始实行全国统考,一年两次。各有关单位(公司)请按照通知招生要求,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培训、鉴定报名工作。
二0
0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可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同时也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求熟知政策法规和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并且,国家对此实行“就业准入”,从业人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
北京睿博远景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在全国展开该项目培训考试认证工作。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考点授课、通过率高!
政策咨询、证书查询网站:
http://www.osta.org.cn/
项目介绍网站:
http://www.3vedu.com
人力资源管理师专区---项目介绍
|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
颁发证书 |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
培训内容 |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及行业相关法律常识、劳动法、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统计学知识、计算机知识、写作知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资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职业道德 |
|
申报条件 |
1、持有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3年以上
2、大专学历+8年本职业工作经验
3、本科学历+6年本职业工作经验 |
1、持人力资源师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博士学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
3、硕士学位+6年以上工作经验
4、本科+9年以上工作经验 |
|
面授学费 |
21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 |
58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 |
|
考试时间 |
2006年05月21日全国统考
(2006年04月中旬报名截止) |
|
上课时间 |
每周六(2006年2月18日起滚动开课) |
每周六(2006年2月18日起滚动开课) |
|
上课学时 |
六全天+串讲 |
六全天+串讲 |
|
备
注 |
1扎实的知识点传授+精辟的案例分析+针对性强的串讲
2考试不通过下期免费重修、有效就业保障,
高通过率 |
团体培训可根据企业特殊要求安排时间、地点,更可获得团体优惠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单位工作证明复印件;4张两寸免冠黑白照片,3张一寸;填写《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报名登记表》。
报名电话:010-82080273
82080273 传真:82076871
考试地址:劳动部指定考试中心
更多职业认证:物流师、物业管理师、高级营销师、企业培训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
|